发布于: 2022-07-29 15:50
关于支持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
一、支持合理购房需求。完善房屋交易管理系统,将新区全域住宅销售工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实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鼓励开发建设单位为购房人提供在线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选房锁房等服务。(责任部门:住房管理中心、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公安局)
二、多渠道筹集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新建、存量盘活、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自持运营。加强住房管理中心和不动产、公安等平台的对接,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和住房租赁业务全程线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部门:住房管理中心、公共服务局、公安局)
三、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在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的前提下,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在原来最高限额基础上提高30%(需在住房管理中心租赁平台备案)。(责任部门:住房管理中心、人民银行雄安营管部、三县人民政府)
四、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转移人员和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商品住房的,可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符合《雄安新区支持企业引进培育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的人才类别,可享受对应的安居政策和租房优惠。(责任部门:住房管理中心、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三县人民政府)
五、满足房地产合理资金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投放力度。对于引进的高端人才和“二孩”“三孩”家庭,加快研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支持“二孩”“三孩”家庭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雄安营管部、住房管理中心、改革发展局、三县人民政府)
六、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落实《雄安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建筑信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搭建绿色建筑审批通道,建立奖励考核机制。对符合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的超低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等绿色建筑项目,将项目评价时间前置,解决绿色建筑评价时间与项目融资需求不匹配问题,支持项目及时享受授信额度、信贷规模、利率定价等绿色金融政策。对已认定项目,全程做好要素保障服务,加快形成实物工程。(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人民银行雄安营管部、改革发展局,三县人民政府)